宁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高考期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高考(中考)期间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及其它人员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其它严重影响师生及其它人员健康的事件。
根据《宁都县高考(中考)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预案强调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原则,在加强突发事件监测的同时,尽早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预案为卫生计生系统针对高考(中考)期间师生或其它相关人员发生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突发卫生事件的指挥及工作系统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海明 县卫计委主任(手机:13767706029)
副组长:罗儒水 县卫计委副主任(手机:13970137195)
邓小茹 县卫计委副主任(手机:13707027952)
钟建勇 县卫计委副主任科员、县疾控中心主任
(手机:15970837156)
温小平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手机:13507072588)
曾 彦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手机:13907972841)
温强鹏 县中医院副院长(手机:13979700069)
成 员:温兴荣 县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郭文生 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股长(手机:13970704708)
曾正春 县卫计委法监股股长(手机:13979722664)
张宁生 县卫计委疾控股股长(手机:13970729873)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计委法监股),由曾正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试期间日常工作。
(二)应急处置队伍
传染病防治组、食物和职业中毒救治组、重大创伤救治组、流行病学调查组人员组成同县卫计委组建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医疗队伍。
三、突发事件的发现与报告
1、责任报告人
由卫计委指派到各考点的医疗、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其它人员为义务报告人。
2、事件报告
责任报告人在发现突发事件后应以最快方式立即报告县卫计委(电话:6832029)。县卫计委接报告后视情况按有关程序逐级上报。
四、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发生突发卫生事件时,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1、专家诊断组立即赶赴现场,判定事件的性质、类别和严重程度,同时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2、医疗救治组立即赶赴现场,转送病人至县医院开展医疗救治。如出现县医院接诊能力超负荷时,由县卫计委安排分流分诊。
3、应急处理机动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采样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追踪传染源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同时做好日常消毒和终未消毒工作。
4、做好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视事件严重程度,报请县政府是否启动《宁都县高考(中考)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由疾病控制部门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各医疗机构负责做好各项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各位考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