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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22线宋溪至水南公路东韶至洛口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道S222线宋溪至水南公路东韶至洛口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都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概要:省道S222起于九江市武宁县朱溪镇,由东韶乡芒东坑进入宁都,经东韶、琳池、洛口、谢坊、来源,止于抚州市广昌县水南,在宁都县境内长49.622公里。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6. 82公里,起点位于宁都县东韶乡东韶村(省道S222线桩号K391+380),经东韶、琳池、球田、灵村、终于洛口镇与国道G236相接,终点桩号K408+200. 827。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项目路基宽10m(其中K405+920~K408+200.827段路基12m),路面宽8.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都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站长; 联系电话:1376634364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五、公示时间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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