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发表于 2019-3-29 09:51:32

宁都县人民医院自筹资金建内科综合大楼

本帖最后由 Mark 于 2019-3-29 09:54 编辑

关于宁都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都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宁都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宁都县人民医院


二、建设项目名称:宁都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360730-84-01-004155)。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都县梅江镇高坑村王家舍,宁都县人民医院院内。


四、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3月—2021年2月。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科综合大楼1栋,设置床位170张,总建筑面积为15300㎡,建筑层数为13层,建筑占地面积为1177㎡。项目购置相关医疗设备及完善供电、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6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6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3.9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可研报告的要求落实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绿色建筑及消防安全等相关措施。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对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论证、优化设计,严格按照工期实施。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施工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的要求和核准的招标方案及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3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半年内必须开工,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项目建设单位要依据该批复文件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十一、招标方案按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执行。


特此批复。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0日

Mark 发表于 2019-3-29 09:52:36

划重点-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地方财政永远是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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