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 发表于 2018-4-25 10:51:34

宁都县赣商创业园D区项目

宁都县赣商创业园D区(电商扶贫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宁都县赣商创业园D区(电商扶贫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为468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133333.4㎡(合200亩),项目现状为空地。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44271.1㎡。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其废水量为157032m3/a,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 预处理进入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经过处理后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和纳污水体影响不大。2、设置统一的排油烟管道,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油烟管道至楼顶上空排放。3、采取隔音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绿化;禁鸣、限速等措施。4、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予以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及时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选址于宁都县水东工业园田头路北侧,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项目只要切实有效地治理好污染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事故性及非正常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1、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入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最终纳入梅江河;


2、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6-2001)中型标准;


3、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标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 2018年4月27日,如对此项目的建设有异议,可向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项目受理单位:宁都县环境保护局


受理单位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48号   


邮编:342800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0797-6812891


E-mail:nd_hbj@163.com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宁都县赣商创业园D区项目